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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M
温新军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曾经为康柏、伊士曼柯达、思科、索尼、三洋等世界五百强跨国公司及港澳台公司处理过投资、涉税知识产权、保税、技术服务、土地、债权类法律事务。并曾经先后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国内上百家企业进行法律服务。 在《人民司法》、《国际商报》等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过多篇具有法学研究价值的学术论文。
刘帅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专注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领域的研究与拓展,尤在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支持以及职务犯罪预防与处置领域成绩斐然,长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法律服务。曾为香港利苑集团北京上海5店法律顾问之一、永琪集团北京区域法律顾问之一,负责“全民K歌”项目全部法律事务等。
黄博贤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以及初级会计资格具有私募基金业务经验,主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和登记,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设立、募集、运行等合规工作,以及私募基金项目投资工作,为多家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领域
BUSINESS AREAS
诉讼与仲裁
代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仲裁与执行提供刑事诉讼法律服务; 提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法律服务; 提供劳动仲裁与诉讼方面法律服务; 提供中国法律不禁止的其他法律服务。
公司业务
协助客户进行资产重组、并购及改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协助公司设计、起草、审查各类合同文本; 协助客户设立、注册公司; 代理公司的各类诉讼与仲裁。
金融业务
协助银行审贷、管贷、收贷及转化不良债权帮助企业策划、实施各类融资方案; 担任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基金的专项法律顾问; 参与风险投资及投资基金管理; 承办金融机构的各类诉讼、仲裁。
证券业务
作为发行人律师为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提供法律服务作为承销商律师为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上市公司的收购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提供“债转股”事项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CASE
金洋律师代理的八起买卖合同纠纷均获胜,为被代理公司追回数百万元货款
一、胜诉简讯 近日,由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新良律师代理的八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均迎来了一审首战告捷的好消息。本案被代理人新星公司分别与八家公司先后签订了《供货及安装合同》,新星公司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部分被告公司未全额支付合同款、部分被告公司未返还质保金。因此,新星公司将前述八家公司分别诉至法院,要求其依约支付货款、返还质保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在钟新良律师的代理下,其中一名被告主动与新星公司达成支付全部货款的调解协议,另外七家公司在庭审中的抗辩亦均被钟新良律师逐一反驳,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的观点。本案的成功代理,为新星公司追回数百万元的款项。 本案被代理公司新星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系智能家装的供货及安装服务。为开拓市场,新星公司自2018年至2020年期间,曾先后与多家公司就某智能电子系统的采购和安装达成合作并分别签订了《供货及安装合同》,合同约定了价款、质保金及质保期。 然而,其中八家合作公司在新星公司已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部分公司未依约支付全部工程款,部分公司在质保期满的情形下未退还质保金。在新星公司催收无果后,遂委托本所合伙人钟新良律师代理此案。 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着手研究案情,迅速整合八起案件的证据材料,并以最短的时间分别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前,一家被告公司自知理亏,在钟新良律师的积极沟通下,主动与我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支付全部欠付款项。 进入诉讼程序后,另外七家被告公司在庭审中从多个角度对我方观点进行抗辩,但均被钟新良律师有力反驳,本案主要有如下三个争议焦点。 首先,是诉讼时效之辩。部分被告提出,案涉安装工程结算日期距离起诉之日已超三年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因此原告丧失胜诉权。钟新良律师针对被告的意见,分别向法院提交了我方于2021年向被告出具的发票以及2023年就合同款履行双方的抵债协商记录,用以证明我方在三年内曾向被告主张过权利,引起了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应当自我方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算,因此本案未过诉讼时效。 其次,是先履行抗辩权之辩。部分被告辩称,案涉合同约定被告在付款前,原告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有权拒绝付款。因此,原告提供发票是被告付款的前提,被告享有先履行抗辩权。钟新良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可知,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及支付合同价款,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合同的附随义务,因此被告以未履行附随义务而拒付合同款的理由不能成立,否则显失公平。 最后,是汇票权利之辩。某被告指出,此前其已就合同款向原告开具了商业承兑汇票,原告提供的商票没有背面信息,无法确定原告是否仍为该票据的持票人,因此有权拒绝承兑。钟新良律师指出,被告所称票据没有背面信息,恰恰佐证了原告未将该票据背书转让,因此原告作为该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有权在票据到期后未被被告公司承兑的情形下,要求其继续承兑该汇票。原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请求被告继续给付合同款有理有据,应当得到支持。 最终,法院接受了钟新良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合同款,返还全部质保金。 金洋律师始终秉承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的法律技能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本案成功为被代理公司追回数百万元的货款。(本文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绝承担保险责任,金洋律师为当事人争取近90万元保险金
一、胜诉简讯 近日,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帅律师代理的一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迎来了胜诉的好消息。本案被代理人王某某为其临时雇佣的雇工投保某保险公司的雇主责任险,后雇工李某因意外伤亡但某保险公司却以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王某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在金洋律师的代理下,法院最终基本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向被代理人王某某支付保险金近九十万元。获赠锦旗——金洋律师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嫌疑人有效辩护,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成功避免当事人牢狱之灾
一、胜诉简讯 在最近的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周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立即委托了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蔡作染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在结合现有证据及具体案情的基础之上,制定了明确的辩护思路。蔡律师通过多次与检察院交流、提交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决定撤销周某的涉嫌故意伤害案件,成功避免了周某的牢狱之灾! 二、金洋律师风采 【前言】 “喂,喂,蔡律师,我老公被刑事拘留了,我想和您见个面” 虽然隔着电话但也能感觉到对方说话的匆忙和急促,“好的李女士,咱们一会在律所见面”蔡律师回答道。 这是2023年11月某日的清晨,蔡律师接到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家属的电话,此时距周某被拘留已过去12个小时。 当天中午蔡律师在单位见到了李女士,她给蔡律师的第一感觉是气愤、委屈还隐约流露出一丝失落。当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后蔡律师理解了她的情感。 【尘烟障目】 事情发生在2023年的春天,周某开车等红灯,当绿灯亮时周某正要踩油门行驶,突然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差点与周某驾驶的汽车相撞,周某随即抱怨了一句,电动自行车车主掉头回来与周某争吵,是的,此人正是本案的受害人赵某。随着激烈的争吵,赵某透过本就摇下的车窗开始用拳头攻击周某,因为周某当时系着领带,赵某就使劲拽着周某的领带,赵某越是用力拽领带周某的脖子就被领带勒的越紧,只见周某越发喘不上气,这时周某随手拿起车上的水果刀欲割断领带,因为场面慌乱以及脑部缺氧,周某不慎用刀割到了赵某的双手,经鉴定赵某轻伤一级,周某被刑事拘留。 2023年11月某日,蔡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了嫌疑人周某,周某陈述内容与家属陈述基本相符,并告知监控摄像头拍下了整个过程。 截至目前,该案呈现两个维度。 第一、周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回顾当天,首先,周某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周某始终坐在汽车的驾驶座,活动受限,面对突如其来的攻击他无法有效的躲避更无法逃跑。 其次,周某的行为系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赵某使劲勒着周某的领带,导致周某随时有窒息的危险,所以周某必须反抗。 再次,根据法律规定,“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结合上文,周某构成正当防卫。 第二、周某是否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首先,周某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防卫过当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法条的意义在于当一个人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可以采取一切手段保护自己。本案中如果赵某长时间勒着周某的脖子后果是不敢设想的,赵某或许随时会松开双手,但谁又敢笃定或许发生的事情呢,毕竟在生命受到威胁时谁也不敢假设什么。 其次,防卫过当是对被害人造成重大损害。根据法律规定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防卫行为虽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本案中赵某轻伤一级,并未达到重伤。 再次,伤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存疑。本案发生在2023年春天,在案发八个月后做的伤情鉴定,周某的行为和赵某的损害结果之间有多大的因果关系,是否应该做伤情成因的鉴定? 结合上文,周某不构成防卫过当。 【尘埃落定】 经过和检察院多次交流以及提交书面辩护意见,2023年11月月底周某被取保候审。 次日,公安机关要求周某到指定地点还原当天案发现场的经过。事后蔡律师又与办公机构交流辩护意见。 2023年12月某日,公安机关撤案,周某不需负刑事责任。 【后记】 从周某被刑事拘留到无罪,历时43天,案件圆满结束。 后来蔡律师才得知,周某的孩子想参军,怪不得家属当初会有失落之情,可怜天下父母心! -------------------------------------------------------------------------------------------------------------- 金洋律师始终秉承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的法律技能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本案在蔡律师的代理下,公安机关最终决定撤销周某的涉嫌故意伤害案件,成功避免了当事人的牢狱之灾!受到了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赞许。(本文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新闻资讯
NEWS
06/08
2023望乌江北去
节选自王月生律师出差贵州时创作的短篇诗歌——《印象贵州(四章)》06/02
2023人民律师不应只向“钱”看,为老百姓伸张正义才是律师的价值追求
劳动者是最美丽的一群人,他们平凡而可敬,正是他们默默无闻的辛勤劳动,用双手和汗水默默助力了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因此对于劳动者权益受损的案件,虽然案件标的额可能较小,代理费不高,但作为一名人民律师,应当始终牢记法律人的初心,好的律师不应以利益为导向,对于标的额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也一定要尽自己的一切可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力量。06/08
2023走进天河潭溶洞
节选自王月生律师出差贵州时创作的短篇诗歌——《印象贵州(四章)》06/08
2023黄果树瀑布吟留别
节选自王月生律师出差贵州时创作的短篇诗歌——《印象贵州(四章)》03/27
2024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走进金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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